作者不含着泪写,读者就不会含着泪读
罗伯特·弗罗斯特(Robert Frost,1874-1963),美国诗人。
| 论诗的形象 |
罗伯特·弗洛斯特
对哲学家而言,“抽象”早已是老生常谈了。然而,在我们今天的艺术家手里,它倒还像是个新鲜玩意。诗歌的特质,难道我们(诗人)就不能自己定义一个吗?我们头脑里也许有,可是,如果不拿出来实践的话,想法就会在脑子里僵死。所以说,实际的创作才应该是我们毕生的志业。
假设只有人文主义者才重视:一首诗的关键只在于它传达的声音。声音是矿石碓里的金子。现在,我们要把声音单独提炼出来,扬弃那些剩下的渣滓。经过这样不断的提炼,我们最终会发现:原来,写诗的目的是要让所有的诗都呈现出它们各自独特的声音;而光有元音、辅音、句读、句式、词句、格律这些资源是不够的。我们还需要借助语境-意义-主题。这才是丰富诗歌声音的利器。在辞章上能做的工夫也就这些了。格律也一样——特别是我们的英语,其实就两种格律,谨严的抑扬格和宽松的抑扬格。古人虽有多种可供遣用,但倘若谐调音韵全都靠格律,那还是于事无补。我们的某些格律家,有时为了让一句诗听起来不单调,竟然会把好好的一个短母音从整个音步中拿掉。如此死拽硬拗,看了实在叫人痛心。其实,要让声音和谐,活泼泼、有意义的语调倒是能打破一般的僵硬格律,因为前者的运用范围可以说广阔无限,而后者可变化的余地却并不太多。话又说回来了,诗歌不过是另一种表达的艺术,可以有声,也可以无声。但有声的或许比较好,因为更为深刻,经验的基础也更为宽广。
接下来,就有一个声音表达的自由度问题。让我们再假设:表达的自由度跟声音旗鼓相当,同样有资格构成诗的主要部分。如果音调是自由的,那就算诗了。接下来,我们现代抽象主义者面对的问题就是,要让这种自由变得纯粹,要自由自在,但不要杂乱无章。(在这个问题上,)平常不守成规的我们反而会变得很乖,会任由散乱的各种丝绪牵着我们走,又会像炎热午后的蚱蜢一样,东窜西跳,漫无目标。这时候,只有诗的主题才能让我们安定下来。格律这么机械的东西怎么会产生丰富的音调,这是一个谜。同样,既要保持诗的自由度,又要完成主题的表达,这也是一个谜。
诗本身应该很乐意为我们来揭开谜底。诗歌创造形象。这形象始于愉悦,终于智慧。就像爱情一样,没人会真的以为那欣喜的感觉会是静止不动的。开始,它是一种愉悦的情愫,偏向于冲动。写下第一行以后,诗就有了方向。然后,便是水到渠成的一行接着一行。最后,在对生命的一点澄清中结束——倒未必是什么大不了的觉悟,像教派赖以建立的那种,而只是对混沌一点暂时的遏制。它有收场,有一个结局,虽然无法预见,但从最初的情绪和用来表现它的意象那里开始,就已经注定了——没错,诗就是源自那最初的情绪。倘若意在笔先,把诗里面最精彩的部分留到最后,那它就只不过是一首炫技的诗,完全丧失了诗味。诗一路走,一路找寻它自己的名字。最终,它会发现有绝妙的东西在等待着它,在某个伤感却又包含智慧的语句里——就像饮酒歌那种悲欢交集的感觉。
作者不含着泪写,读者就不会含着泪读。写的人既然没有惊喜,读的人也绝不会觉得有趣。对我而言,那最初的愉悦就是突然间回忆起似曾相识的东西而感到的惊喜。此时此地、此情此景,好像我是从云端落下来,从地里冒出来的。先是一种久别重逢的欣喜,接着便是往事的逐一浮现。一步一步,那惊喜不断地增大。而其中最能为我所用的印象,好像总是那些我以前不曾意识到,也因此未加注目的。结果,我们总是像巨人一样,把过往的经历奋力扔到自己的面前,作为迈向未来的铺垫。有一天,我们去别的地方,也许正好会途经此处。路线要不是笔直笔直的,才更有意思。我们都喜欢手杖曲中有直、直中带曲。现在,用精密仪器把直的东西弄弯,在过去则是靠手和眼睛。
我知道为什么合乎逻辑的自由会比紊乱的自由来得好。然而,逻辑是向后看的,它出现在事情发生之后。但诗却要像预言一样,必须是预先感知的,而不是事先就看到的。必须是一个照见,或一系列的发现,这在读者如此,在写诗的人那里也应该如此。如果诗的材料能够在诗里面活动起来,并且能够超越时空、先前的联系,超越除内在联系以外的一切因素,建立起新的关系,那么这些材料就是极大自由的。我们总喜欢空谈什么自由。不到十六岁就不许离开学校,我们管这叫自由(免费)教育。以前的那些民主观念我现在已经不坚持了,我同意给下层阶级自由,把他们完全交给上层阶级来照应。对我来说,政治自由什么也不是。反正我左右消受不起。我想要给自己保留的只是我个人运用材料的自由——即当我生活中历经的一切大混乱发出召唤的时候,希望我的身心都能随时地响应。
学者和艺术家在一块儿,常常因为搞不清分歧究竟何在而懊恼。两者都运用知识进行工作。可是我怀疑,他们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获取知识的方式。学者沿着一连串的逻辑推理,得到严谨而全面的知识。诗人的方式则要 “潇洒”得多。书里书外都是他们获取知识的渠道。他们并不执著在哪一点上, 而是会像穿过草丛时那样,任由四周的刺果子往自己身上粘。其实这第二类的知识,在自由不拘的机智与艺术里面更派得上用场。学童可以把他从学堂里学到的东西,跟你一五一十、按部就班地说出来。艺术家则是抓取时空里某一已有的因素,然后干净利落地把它放到一个全新的序列里去。
我的这些想法,一般新青年会误以为有多大的创意。其实,倘若果真如此,恐怕我早就跟着死心塌地地鼓吹什么激进主义了。不过,我倒真盼望咱们这个国家能再多些创意和闯劲。对我个人而言,一首诗,像我说的,能够“始于愉悦,终于智慧”,这种清新的气质就算是创意了。诗的形质是跟恋爱一样的。好比火炉上放块冰,它自会逐渐消融。诗一旦写成可以修修改改,但写不出来却不能滥捶、强扭。一首诗最可贵的特质就在于:它有自己的运行轨迹,而且会带着诗人一起跑。把下面这句话读个一百遍:金属永远保有它的气味,诗也永保它的清新。惊喜中发现的意义,一旦展开就决不会消失。
Tommyleea 译
本期编辑:洛丽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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